旅游法解读(旅游法解读视频)

admin 114 2023-03-08 19:54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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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新修订河北省旅游条例解读

5月1日,新修订《河北省旅游条例》在河北省正式施行。新修订《条例》强化了对于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,是落实《旅游法》和国家系列重大政策举措的需要。

新修订《条例》的出台,使旅游业在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更加清晰丰富,更加注重发挥旅游业综合效益,有助于社会各界,特别是地方政府正确认识旅游业的地位与作用,集中力量把旅游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。

新修订《条例》对旅游业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给予特别关注,强调旅游业作为“开放先锋”,是促进三地交通、产业、生态等重点领域协同的重要产业,要助推三地建设国际旅游休闲目的地。

新修订《条例》有多个条目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定,把重点旅游景区线路纳入公共交通系统,规定通往AAAA级以上景区的公路应当逐步达到二级以上标准,强调要构建“快旅慢游”服务体系,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要进入爱扬道。

新修订《条例》还着重加强对旅游经营行为的规范,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成为《条例》重中之重。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对旅游者在接受旅行社提供服务过程中,由于其他旅游经营者原因致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,旅行社应当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有关情形作了具体规定,例如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消费价格,不得欺客、宰客,并对诱导、欺骗、纠缠、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买商品、接受服务的行为,并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条款。

除此之外,新修订《条例》特别关注了执法者的行为和责任,对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、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,并对景区及旅游经营者在保障旅游安全、应对突发事件应承担的责任做出规定,例如规定有条件的景区应当配备专门的医疗和救援人员,景区应当建立安全预警、应急通信系统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定期开展应急演练,提高自身应急反应能力。

新修订《条例》的出台实施是依法治旅、依法兴旅、提高河北旅游法治化建设水平的重要步骤,也对提升旅游综合管理和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。据悉,河北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把贯彻实施《河北省旅游条例》作为全年旅游工作的重点,推动旅游业实现转型发展、跨越发展。

对新旅游法的解读

新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,其解读是逐条理解说明,百度文库里很多的。

但如果说见解,《旅游法》的出台实施将为进一步加强旅游监督管理、维护旅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。

新旅游法规范旅行社行业发展,《旅行社条例》有细化和高要求,有利于旅行社稳定和明白经营,扭转旅游行业形象。对以往存在的重点问题如:“承包挂靠”、“零负团费”、“人头费”在法律层面给出了严格的规定。

新旅行法规范导游人员,提高导游入职门槛和鼓励专职导游,规定导游底薪和社保,给出升级方向。

新旅行法建立了价格相对平等的竞争环境,提升了旅游经营者对服务质量的关注和游客对服务价值的认同,其中有8条专门阐述了游客的权利和业务行为规范。用规范旅行合同的形式确保游客的利益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实质变化

变化一 以自由活动代替购物

《 旅游法》规定:旅行社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,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。

旧版旅游合同:行程表中会将每一日的进店购物数量、名称、进行标注。

新版旅游合同:完全取消了进店购物项目,行程表里仅有每日旅行线路、景点、交通、住宿。此外,旅行社在行程中都会留出半天或者一天自由活动时间,方便游客购物。

业内解读:十一过后,游客前往东南亚,就不会再被强迫去燕窝店、药油店等导游拿回扣的购物点,这会大大增加游客游览的时间; 而欧美等地的奥特莱斯、巴黎春天等购物圣地,导游也不会带着游客前往。若游客本身有购物需求,可以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内自愿前往。

变化二 小费包含在团费中

《旅游法》规定:导游和领队禁止向旅游者索取小费,诱导、欺骗、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。

旧版旅游合同:团费不包括境外小费,小费属于 旅游合同不包含 的费用范围。

新版旅游合同:团费中包含境外小费、导游、领队服务费、境外交通服务费,并标注了每日价格,以及共交付几天的小费。

业内解读:以往游客在境外旅游过程中,领队或导游经常会要求付给地陪或者司机师傅小费。通常都是领队和导游要多少钱,游客就给多少钱,但到底该不该给小费、该给多少小费,却没有人知道。将小费写到旅游合同中,既让游客明确知道在当地花了多少小费,也可以有效控制当地导游乱收小费的情况。

变化三 自费项目全部取消

《旅游法》规定:旅行社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。

旧版旅游合同:单独列出所有的自费项目,并且自费项目占用行程时间。

新版旅游合同:自费项目不包含在行程的游览景点中,或者干脆取消。

业内解读:以往游客报名低价团,旅行社为了降低团费,连一些必去的景点都改成自费项目。比如去法国旅游,凡尔赛宫的门票费需要游客自理,非常不合理。十一过后,这些“必去”的景点全部含在团费中,游客不用再掏一分钱,当然团费价格也会相应地上涨。

变化四 不可抗力损失双方买单

《旅游法》规定:因不可抗力造成游客滞留的,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。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,由旅游者承担; 增加的返程费用,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。

旧版旅游合同:并没有单独列出因不可抗力因素应该如何分担责任。

新版旅游合同:作为合同“补充说明”,把相关内容按《旅游法》规定列出,要求合同双方共同执行。

业内解读:十一过后,如果出现因飞机延误取消、天气原因等“不可抗力”因素,导致行程出现问题,费用需要游客和旅行社共同承担。比如,若旅游当地出现动乱,需要紧急撤离到其他地方,这部分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摊; 若飞机取消,导致游客滞留当地,多出来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,返程机票若需重新单独购买,则由旅行社和游客均摊。

旅游中 什么样的行为可以向旅游局投诉

虚假宣传、退款退货、导游及旅行社服务态度,投诉涉及旅行社、导游、景区、在线旅游企业、星级酒店、航空公司等。

数据显示,2019年上半年旅游投诉集中在航空(38.9%)、酒店(26.9%)、旅行社(26.3%)、景区(5.4%)、和导游(2.2%)等五个领域,机票退改难、加价出票仍是投诉的重灾区。

从投诉对象来看,涉及在线旅游企业(OTA)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航空购票和出游报团方面,省份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购物退货方面。

扩展资料

2019年上半年涉及OTA的投诉达到365条,其中,去哪儿网234条,携程40条,其他投诉较多的企业依次还有同程、飞猪、途牛、马蜂窝、驴妈妈、美团等。9个在线旅游企业(OTA)进行了回复,除飞猪外,去哪儿、携程、同程、途牛、马蜂窝、驴妈妈、美团回复率均为100%。

2019年上半年人民网旅游3·15投诉平台共为游客挽回损失1096408.63元,回复单位中,去哪儿为网友追回的损失最多,达514741.75元,其次为携程,帮助游客追回损失208228.38元。

参考资料来源:

中国光山-旅游投诉舆情发布:虚假宣传多 退款退

人民网-2019年旅游投诉半年报:涉及OTA投诉近八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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